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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屠榜(上) (第1/2页)
今天,路小苏和叶胖子正式搬家了,只是和原定计划不同,叶胖子没选择和路小苏一起住,而是在他隔壁租了房间,两人在同一层,就是个对门。 按照叶胖子的说法,自己好歹也算是个小红的主播了,怎么能找路小苏蹭住?当然,租房的钱是路小苏先借他的。 路小苏不这么认为,他严重怀疑叶胖子是怕自己和五姑娘亲热的时候被他撞见,一个人住他更方便放飞自我。 …… 这一次上传三首新歌,路小苏没有通知老爹。 反正他都能想象到了,老爹最多也就回一句“知道了”。 既然老爹那么高冷,他也懒得自讨没趣。再过十几天,企鹅音乐的分成也该到账了,到时候再转老爹几十万,路小苏还想再拼一把,他就不信了,金钱这么万能,都无法打动自己的亲爹? 说实话,开出租车太累了,他也希望老爹能歇歇。 回到了自己刚收拾好的屋子,路小苏打开了新买的手提电脑。 嗯,花了他一万一,高配置,打游戏贼快。 当然,路小苏暂时是没空打游戏的。 这几天,他要先把《龙族》彻底定稿,当然,他坚持一字不改,可大致上还是要再看一遍的。 他和宁樱主编商量了一下,决定在十一月再发行这本小说。一个月的时间拿来宣传,不长不短。 他不知道的是,因为这本小说,宁樱和出版社的几位高层吵了一架,出版社的高层觉得宁樱太过于冒进,但宁樱却格外坚持。 当然,合同已经签了,由于宁樱是出版社的元老之一,本身的历史战绩又太过于耀眼,她有这种独立签合同的特权。 撕毁合约自然是不可能的,违约金太高了,所以哪怕出版社的几位高层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捏着鼻子发行这本书。并且在宁樱的力挺下,推广力度还挺大。还没有上市,各大书店就打起了广告。 只可惜,高层们大多是给宁樱一个面子,他们并没有太看好这本书,所以首印量只有20万本,找了几家熟悉的工厂,这几天就能全部打印完。 出版社给这本书定下的目标是卖过50万本,而宁樱自己定下的目标是80万本。 如果这被路小苏知道,也不知道他是该哭还是该笑。 打开浏览器后,路小苏先看了看新闻,这是他养成的习惯。毕竟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点陌生,他还是需要了解一下实事的。看完新闻后,他就点开了新闻网站的娱乐版块。 嗯,里面大多是明星们的花边新闻,还有一些八卦和狗仔们的偷拍。虽然大多都是造假,但路小苏还是每天坚持看。他还没有完全踏入娱乐圈,但他觉得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前两天,某男星劈腿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出轨队又加一分,不出意外的话,今天的娱乐版块应该还是这件事情的后续报道。 但打开后,路小苏却有点意外。 娱乐版块的头条是一张海报图,是吸引大家点击的。这张海报是白底的,上面没有任何图案,只有四个黑色大字和一个标点符号: ——摇滚复苏? 路小苏好奇的点了进去,意外发现,居然写的是他那三首摇滚歌? “九十年代,那是摇滚称霸歌坛的年代......” “近几年,优秀的摇滚作品越来越少,大家听的摇滚歌曲甚至还是九十年代的老歌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