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镇夜司_一千零三十七 心服口服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一千零三十七 心服口服 (第4/6页)

可都是融境大圆满的绝世妖孽,其战斗力恐怕比在度假村的那个唐礼,厉害了不知多少倍。

    更何况秦阳还清楚地知道,像这些从顶尖组织出来的顶尖天才,还各有各的底牌手段,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击败的。

    不过秦阳转念一想,就算不能让这两人变成自己的血奴,退而求其次,其他那些两大组织的高端天才,未来也一定会成为众神会和日月盟的高层吧。

    至少参加异能大赛的这些天才,比那个只有裂境初期的幽更有用,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当然,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有些事情可不是想想就能成功的,毕竟那是两座庞然大物。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过去。

    “差不多了!”

    当秦阳心头微动,感应到某些气息的时候,他便是轻声开口,让得左木枫的身形微微一颤。

    紧接着左木枫的眼角余光,就看到秦阳抬起手臂,轻轻勾了勾手指,然后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右手手背微微一痒。

    左木枫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仿佛蚊虫一样的东西从自己的手背上钻出,然后朝着秦阳飞去,最后消失不见。

    这让左木枫似乎有些明白了点什么,看来之前那十次生不如死,让他不得不主动回来这里找金乌的痛苦,就是那只小小的蚊虫在作祟。

    可随之左木枫的心头,就又生出一抹异样的感觉。

    似乎在那只蚊虫一样的东西离开自己身体之后,自己明明已经被驱逐了剧毒,却对那个始作俑者的大夏天才,半点恨不起来。

    相反左木枫的心底深处,还对秦阳生出了一丝丝好感。

    这就像一颗正在发芽的种子一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成长为参天大树。

    这就是秦阳血脉之力的强大之处。

    以他现在的修为,如果在战斗中施展血脉之力,哪怕打入一滴鲜血进入敌人体内,只要对方比他高出一个境界,效果就不会太明显。

    因为对方不可能站在那里任他施为,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反抗,任由血脉之力爆发控制。

    也只有像这次这样,先由玄级子母蛊压制左木枫,让对方不敢有丝毫反抗,甚至连反抗的念头都没有,这才能一举建功。

    经过一个小时的时间,秦阳的血脉之力已经完全融境了左木枫的血脉之中,再也不分彼此。

    现在就算左木枫有这个念头,他也不可能将属于秦阳的血脉之力全部驱逐,除非将全身的血液全部换一遍。

    可以说秦阳的血脉之力,已经在左木枫的身体深处扎根。

    这在潜移默化之间,会让他对秦阳的臣服越来越浓郁,直到最后发自内心。

    严格说起来,只要成为秦阳的血脉,会比让玄级子母蛊控制更加有效果。

    这是从心底深处改变左木枫的观念,而不是仅仅用死亡或者说痛苦来威胁对方臣服,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反正直到这一刻,秦阳才敢肯定这个左木枫是真的不敢背叛。

    而他也只需要一个念头,就能让左木枫生不如死,甚至是直接爆血而亡。

    “左木枫,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吗?”

    秦阳侧头看了一眼左木枫,不过他也清楚,这人应该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要不然他也不会花费这么大的力气了。

    如果这左木枫是跟那宫道先一样的蠢材,那秦阳也不会浪费这个时间。

    正是因为看到了左木枫那远超常人的心智,还有那强悍的保命手段,秦阳才愿意花这些精力来做成这件事。

    “大人放心,我会尽快找到竹村和梦禾慧,将他们的情报,源源不断传给大人!”

    左木枫果然没有让秦阳失望,见得站起身来,先是躬身行了一礼,口中说出来的话,让得秦阳满意地点了点头。

    自己果然没有看错这个左木枫,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有些事情都不用自己多说,对方自己就会脑补出来。

    “千万别想着背叛,否则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秦阳觉得还是要再敲打一下,当他这话发出之时,右手食指微微一动,紧接着左木枫的脸色就变得有些苍白。

    似乎身体深处潜藏着一股恐怖的力量,一旦自己有反叛的念头,就会轰然爆发。

    而且左木枫还有些猜测,这种新的力量肆虐,或许跟之前那种生不如死还有些不同,这让他心头一凛。

    这位金乌大人,手段还真是层出不穷啊!

    “大人放心,属下此生,绝无二心!”

    左木枫的脑袋垂得更低了,腰也几乎弯成了九十度。

    而相对于之前,他现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变得理所当然了几分。

    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血脉的影响,左木枫对秦阳的态度也会越来越恭敬,这就是身为血奴应有的觉悟。

    “嗯,去吧!”

    秦阳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听得他这几个字,左木枫如蒙大赦。

    当下左木枫再次躬身行了一礼,而他的身形很快消失在了远处。

    恢复了几分力气的这个东瀛天才,速度果然是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