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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煤城孤狐 (第1/3页)
事情远没有想的那么严重。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由父母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必要情况下送少管所劳动教养。 逃门在外小半年的李牧野被警方送了回来。连进少管所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张娜的母亲反映说,这孩子先后被父母遗弃,导致精神上受了刺激,平日里就跟别的小孩儿不一样,沉默寡言,一点也不活泼。动不动就拿把刀子对着大树捅。跟地雷似的,随时都可能爆炸,要是送进少管所,难保不会再出问题。 送精神病院?那也不成。送医院得要钱,这笔钱谁出?派出所肯定是没这个义务。父母所在单位正在搞下岗分流,也没这个经费和责任。最后,张娜妈一拍大腿说,这孩子交给我吧。再出了这种事,老娘负责。 李牧野躺在水泥砌成的乒乓球桌上,双手抱头,对日沉思着。对面蹲着两个少年,各拿了一只乒乓球拍。 “野哥,要不你还是让我们回教室吧,你不回去老师不说你,我们不行啊。”长相不错的高个男孩儿哀求道。 “就你们这样的还校队儿呢?”李牧野翻了个身,拿起桌上一只破旧不堪的乒乓球拍子,点着二人道:“我拿这么个破玩意都能给你们剃光头,你们俩还天天跟这练个什么劲儿啊?” “李牧野,你又在这里欺负人。”一个皮肤白皙,梳着马尾辫的大眼睛少女从操场那边走来,对着蹲在地上的俩人说道:“张昊,陈涛,快上课了,你们俩还在这里做什么,想跟某人一样没出息吗?”说着狠狠白了李牧野一眼。 “我妈让我问你,昨天为什么没回家吃饭?”她没好气的问了一句,然后从贴身的怀里掏出个铝饭盒,用力塞进李牧野怀中,又道:“吃,吃,吃,我妈特意给她最没出息的干儿子包的包子,咋不撑死你。”说完,转身就走。 李牧野抱着饭盒,痴痴的看着她走进教学楼,消失在视线里。 饭盒还带着少女的体温,李牧野掀起盒盖,拿起一个塞进嘴里,满满都是葱花猪肉混合的香味。张娜的父亲是厂采购科的科长,听说最近厂里在搞股份制改革,她爸爸作为厂子里学历最高见闻最广的能人,正在竞聘厂长。她们家住的是干部楼,吃的穿的也是学校这些孩子当中最好的。 忽然又想起了白鹏,这鳖孙为了一百块钱就把自己给卖了。老混子说的没错,原来所谓的江湖义气有时候是无价之宝,而更多的时候却是如此廉价。看着熟悉的环境,嗅着煤渣子的气味,李牧野觉着那自由流浪的几个月就像一场还算不错的梦。而白鹏就是唤醒自己好梦的人。 耽误了一学期的课程,成绩本就一塌糊涂的李牧野更加跟不上了。从过年后,连续多次测验成绩惨不忍睹,现在的他对上学这事儿简直是深恶痛绝。 但张娜妈却坚持逼着他来学校读书,只念到初二就不上学了,这么大点个孩子做什么去?进入社会瞎胡混吗?混到什么时候是个头?想跟你爸爸一样,除了一身力气什么都没有?跟你老子比起来,你小子连力气都没有。 干妈是个很好的人,就是太喜欢唠叨了。一旦开始就没完没了。她们两口子跟野爹是一起下乡又一起回城的知青。野爹年少的时候喜欢舞枪弄棒,干妈和干爹都是书香门第,属于出身不好的臭老九阶层,在那个艰苦岁月里,这种人的命运注定会很艰难,而这夫妇俩都曾经受到野爹的保护。 李牧野思绪万千,却理不清个头绪来。今后的生活要怎么过?是继续上学还是另寻出路?跟着李奇志的那三个多月的江湖岁月已经让李牧野明白了许多,增长了很多见闻,知道了外面的生活并不是那么容易。对比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温暖的暖气楼房和舒服的被窝显然更有吸引力。 这几个月的流浪生活让他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被人照顾着长大的半大孩子,就心性而言,连白鹏那蠢货都比自己更能适应外面的生活。而今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却不得不重新思考一番。 厂子里倒是一直有接班的政策,凭着干爹的能力,给自己弄一个名额大概不成问题。所差的就是年龄还不满十六周岁,连徒工最低年龄线都不够。但来年虚改两岁就不成问题了。只是那样的生活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李牧野很不确定。 脚步声入耳,又是张娜。作为干爹干妈三十岁才有的独生女,她是张家的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