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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既然选择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第2/2页)
“对啊,顶花带刺、新鲜脆嫩的尤佳。” “那下次给你做个凉拌黄瓜。” “不不,黄瓜就这样生吃口感最好,炒啊、凉拌啊、拍啊都不行。” “好吧,果然一人一个口味。” 正说着,伊阿姗风一样地奔过来,嘴里喊着:“我来了!我来了!” 陶蓁蓁表情隐忍,道:“姗姗,矜持……” 三人坐下吃饭,叶须欢吃了一口三明治,对陶蓁蓁竖大拇指,赞道:“味道很棒,蓁蓁同学这手艺真不错,依我看,可以排到天下第二。” 伊阿姗问:“那谁是天下第一?”说着话,嘴角还沾着面包屑。 “我姐姐。”叶须欢道。 陶蓁蓁笑道:“房东你好夸张,就是煎个面包煎个蛋而已,烤肉和培根都没放。” “越是材料少越是显功夫。” 陶蓁蓁一笑,不再争论,纵然她不会把叶须欢“天下第二”的封号当真,但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不知道他姐姐是怎样的人,听他语气,必在他心目中拥有极高的地位。 胡迦叶这时刚刚吃完早饭,从食堂出来去图书馆,边走边回味叶须欢写的那首诗,心情仍旧难以平复。 她没有告诉叶须欢,那首诗带给她的震动是前所未有的,不单单是诗歌让她觉得惊艳,“此诗出自叶须欢之手”的事实更让她觉得惊喜和欣慰。 她当然明白这首诗的意思,明白叶须欢选择的“远方”是什么,明白他“只顾风雨兼程”的原因。 以前听他的歌,仅仅觉得他是小有才华,仍有较大进步空间,但这首诗所体现出来的深刻和意蕴,有种直抵人心的坚韧力量,让她无从置评,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用中文系闻教授的话来说就是“形式与内容大臻圆熟”。 这还是叶须欢第一次做一件让她由衷无话可说的事情,在她看来,这可能跟干爸和干妈的故事有关,他知道那个故事之后,受到刺激,内心不平,激发出一段灵感爆棚式的表达愿望。 在古今中外的文艺史上,类似的例子并不算少见,难说是好是坏。 到图书馆后,又把那首诗拿出来默读了一遍,想了想,把“既然选择远方,便只顾风云兼程”一句摘出发到朋友圈,并@叶须欢,意示与他共勉,与他同行,然后才把整首诗发给诗社副社长田小草。 田小草这时正在为校报组稿,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听到微信提示音,顺手点开,看到胡迦叶发来的《热爱生命》这首诗。 作为中文系的高材生,作为燕大校报的副主编,作为未名诗社的副社长之一,作为在《诗刊》上发表过作品的才女……无论是文学素养还是对文字的敏感度,她都要胜过胡迦叶,更重要的是,她不认识叶须欢,她不会像胡迦叶一样先入为主,把这首诗和叶须欢本人联系得太过密切,所以她看到的诗歌世界更宽阔,理解的更深远,解读的角度也更多元……故而受到的震撼也更强烈。 仅仅读过一遍,她就能做出这首诗所体现出的水准比她高出不止一档的判断。 她及时回复胡迦叶:“迦叶,我可以把你这首诗放进下一期的校报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