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_第182章 分家立户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82章 分家立户 (第1/2页)

    齐郡,章丘。

    眼看年关将至,县尉杜如晦召集县中胥吏开了个会,要求胥吏们做个榜样,带头清缴以往所欠租调,还有义仓粮也要交清。

    杜如晦说,如果连官员胥吏都不清欠,那本地豪强大户们又如何肯缴清所欠。

    罗成身为本县九品职官,自然更得带头。而罗家这一家子,更是都在县中任事,也是人人关注的。

    为了让罗成做好这个表率,赶在过年前,杜如晦特批了关于罗成官人永业田二百亩,和官人职田二百亩下来。

    之前早就应拔给他的三个执衣、三个白直、四个仗身的服务人员,也派给了他。

    “士诚啊,你现在是官人了,身份不同,所以更要注意影响啊。以往你家也有拖欠,这次要带头缴清了,反正对如今的你来说,那点拖欠也不算什么。”杜如晦道,“还有一事,你现在是官员,你三个兄弟也有官身,还有两兄弟也都在县中为吏,所以最好是析籍分户。”

    按一般乡俗来说,一般家庭里是父亲去世,或孙子成年了才会分家,只有父子两代的家庭不会分。可偏偏隋朝立国之后,清查隐户逃丁,搞大索貌阅、输籍定样。规定大功以下,必须析籍分家,另立户头。

    大功,就是一种丧服制度,指同一祖父的亲戚。

    所以隋朝立国之初就对分家做了官方立法,要求三代以上家庭就要分家了。

    这与后来唐朝却是完全相反的,唐朝立法,却规定父母在不分家,严禁父母在世时儿子分家,否则就是不孝,并把此等行为列入了十恶大罪之中,要严惩。

    这或许是唐朝讲究以孝立国的原因吧,虽然唐太宗杀兄屠弟,逼父退位,软禁他于深宫之中,可却偏偏就要讲以孝立国。

    隋朝不同,隋朝立国之初时,当时特别是在关东地区,就是以前的北齐地区,百姓很不配合,动不动就隐匿户籍,或诈老诈小。啥意思?就是不登记户口,做黑户。或者登记了,但明明是三十岁的年轻人,非登记成自己只有七八岁,又或者干脆登记自己七老八十。

    为何要这样呢,当然是为了逃避课役税赋。

    因为大隋的税赋制度的根本是以丁为本,国家均田给百姓,然后向丁男征税派役。分了地,丁男才需要交租纳调,老和小是不用交租纳调,也不用服役的。

    而如果是黑户,自然更不用交租纳调服役了。

    所以朝廷对此很不满,然后派地方严格清查户籍,还特别要求地方官吏,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这就是大索貌阅。

    通过这种方法,当年新增了几十万户,一百多万人口。

    而后来还要求析籍分户,则是因为虽然大隋收租派役是以丁为本,可有些杂瑶摊派等,却又是以户为单位的。

    比如说义仓粮,义仓粮是朝廷让地方设立的一种储备粮仓,让地方百姓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