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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克劳斯的准备 (第1/2页)
“你说进入森林是为了帮我捕捉那只狼,那么两位探员的任务呢?” 面对约翰的问题,马克很理所当然的说道 “与其听他们的在森林里傻转,不如顺便多赚些赏金,反正他们也不知道不是?” 显然马克这家伙根本就没想要真正帮助联邦警察去做事,虽然算是赏金猎人里的另类,但他也是个赏金猎人,对于联邦执法部门的敌视一点也不少。 听到这约翰顿时想起“老实人的狡猾”这个形容。 显然老马克尽管有着自己的某些坚持,但是却并不是固执不知变通的人。 而且他也看出了那两个联邦探员的不靠谱,为了所谓的调查取证,就深入众所周知的险境,一旦遭遇迷雾那就是有去无回,这不是傻是什么? 关键是人家抛尸在此,表明了命案根本就不是发生在雷姆镇,只不过借此给联邦政府一个警告与示威罢了。 所以老马克才顺便打算在赚一笔赏金的同时,也提出约翰也要参与进来的条件。 因为他曾经见识过约翰在集市上教训地痞无赖的身手,认为这个治安官在剑术上完全不属于一个资深赏金猎人,相比在森林里只能靠碍事的蒸汽火枪的联邦探员,这位无疑是更出色的帮手。 要知道森林的地形限制了蒸汽火枪的发挥,而且用过一次再次填装也需要一定时间,这段时间足够凶猛的野兽将其脖子撕裂了。 在谈妥条件之后,两个联邦探员都心情不错的回去准备明天的行动,约翰也对范恩和马克点头告辞。 他得回去跟克劳斯说一声,毕竟参与如此危险的事情不提前说的话,大少爷恐怕就要闹脾气了。 等到了夜里十点钟,海森赛尔家的大少爷才晃晃悠悠回到公寓来。 约翰心里松了口气,暗道还好没有在外夜宿,不然明天早上出发时就没机会交代几句了。 “约翰,你这是要出远门?” 有些微醺的克劳斯看着客厅一旁已经打包好的行囊疑惑的问道。 那是一只用厚实帆布缝制的双肩背包。 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双肩包,更多的是草编或者木质、皮质的行李箱,如果提着那玩意儿进森林那绝对是个累赘。 而天色很晚,约翰也来不及找裁缝,就用家里用来防雨的旧帆布简单缝制了一件。 这手工技能还是这辈子培养的,毕竟一个贵族管家虽然不需要像机器人一样全能,但是生活中的各个常见技能也都需要掌握。 所以海森赛尔家族培养他们时,除了礼仪、纹章学、剑术等贵族必备的技能之外,还有厨艺、绘画、花艺、缝纫甚至简单的药剂学等等方面。 不要求门门精通,起码要懂得欣赏,关键时刻也可以用来给主人救场。 “是的,少爷,我明天要陪那几个联邦来的调查科探员进入龙爪森林一趟。” 克劳斯瞪大了眼睛。 “这么危险的任务你为什么要答应跟着去?是镇议会逼你了吗?大不了我们离开雷姆镇,不当这什么治安官了!” 约翰则笑着劝慰道 “少爷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要求的!” “为什么?” 克劳斯满脸不解的追问。 约翰知道不跟他透露一点实底,这位大少爷是不会放他离开的。 于是伸手从客厅墙壁的装饰品上拽下一根三寸长的羽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