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豪婿_第九百二十七章 大结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百二十七章 大结局 (第1/5页)

    整个会议室都骚动了起来g。

    “真的假的?”张真低声询问道。

    千木道的弟子激动的说道:“千真万确!就在殿前,萧京师兄释放了威压,长老们动都动不了,真的不能再真了!”

    张真也激动起来:“没想到,萧京师兄真的成为金丹了!”

    会议室内其他人都目光复杂的看向张真。

    有人按耐不住拍案而起:“张掌门!我想问问……”

    结果他话都没说完,就别人直接打断。

    “张掌门,我觉得你说很有道理,这个份额确实不公平。”

    “嗯,我也觉得有商榷的地方。”

    “对对对,我也觉得不妥……”

    “那个份额吧,我也觉得对千木道很不公平,这很不合理,千木道在最近这段时间付出的是相当多,尤其是萧京这位道友,还承担着联络员的身份……”

    “嗯,对。”

    ……

    张真看着这一幕,真的感觉百感交集。

    真是费多少口舌都好,都抵不过家里出了一个大佬。

    修真世界,果真是只看修为啊。

    接下来,自然便是你侬我侬的商讨了。

    不过在此划定份额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显然不是一次会议就能搞定的,这是需要多次会议才能解决的事情。

    张真也指望一次会议解决这个问题。

    而在会议结束时,众人却始终没有离去。

    “那个张掌门,真的有一事我非常在意,想询问一番,贵门派的萧京……是不是真的成为金丹?”

    这话一出,其他人都纷纷看向了张真。

    实际上,他们都对自己的情报很有信心。

    也知道这种事情上,基本是不可能假的了,而且消息就是打千木道传出来的。

    但是现在张真作为千木道掌门在自己的面前,自然也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

    所以所有人都盯着张真,等着张真的回答。

    张真心情非常愉悦。

    在这个消息前,他有多憋屈,那么现在他就有多愉悦。

    他在这一刻是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众生相,也体会到什么叫做实力才是硬道理,也顿时深刻理解了当初师父创办千木道,绝对不是和眼前这些人好好商量的,而是把肌肉亮出来,硬生生给打出来的。

    理解了这一些,张真嘴角一扯,露出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

    然后扬长而去。

    他甚至都不需要回答,因为在那个消息传出来后,他已经具备这种底气了。

    ……

    离开修真者联盟总部后,张真就迫不及待的和着手底下千木道的弟子赶回千木道。

    “情况怎么样?师兄此时在哪?”张真按耐着激动的心情问道。

    张真简直迫不及待的想去见萧京了,上回他跟萧京联系,只听得萧京跟他说,已经是什么伪金丹,他还不相信,觉得萧京吹牛,结果没想到这趟萧京忽然的回来修真界,就把那个“伪”字给摘了,成为了货真价实的金丹了,这怎么可能不让他激动。但是激动之余,张真也有一些怀疑,他甚至觉得可能萧京也并不是真正的金丹,可能还是那个伪金丹,只是萧京故意隐瞒,用了些什么手段唬住了众人。

    这若是前者倒也罢了,这要是后者,那神经就有些大条了。

    所以张真迫不及待的想赶紧找到萧京,弄明白情况,看看萧京到底是真的突破成金丹了,还是说故意假装金丹唬人。

    这其中的区别可大的很。

    “不知道,长老说萧京师兄在千木道出现一阵后,看你没在,便说出去处理事情,然后就原地消失了。依长老判断,这是上古神通,瞬移术。”

    “上古神通……”这怎么上古神通都出来了?张真忽然觉得师兄可能真的到金丹了,因为整个修真界似乎都没有人会这个神通,但是这个神通似乎人人都知道,毕竟各家古典里都记载有。

    “这莫非也是那位金丹强者教的?”张真忽然有点后悔,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他和萧京师兄如此熟悉,却没有想过借此去接触那位强者,现在弄得师兄都已经金丹了,自己却还是筑基……

    而且还是比较水的筑基,要靠师门神器撑着的筑基。

    “算了,先赶紧回去,我得当面听听这些长老说。”张真说道。

    像这种传话,他已经无从判断了,他还得亲自听长老们的述说,才可以判断。

    “不过师兄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办呢?”

    张真皱起了眉头。

    ……

    而此时,萧京以及陈芳芳已经到达了一条山脉前。

    琅琅并没有带过来,而是直接送她回去世俗界,毕竟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危险,带着她风险未免太大,而且她跟过来也没有什么用处,她对探险又并没有什么兴趣,还不如先让她回去给小雪报个平安。

    “这条山脉就是羊皮地图上那条?”萧京看着这座山前的小路,小路杂草丛生,只有一道轧痕看出这曾经是一条进山的路。

    这座山和其他的山并无区别,山顶也并不高,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