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三十九章 平定扬州(170) (第3/3页)
好基础的商曹寻找自己的代言人,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在加上孙邵虽然离开了商曹,但却更进一步成为了丹阳郡守,所以就算能成为商曹,其实还是在他的领导之下,而不再是直接向刘澜汇报,所以这就又回到了起点,刘澜这次对商曹主官的选择,就是一次态度的释放。 如果还是孙邵系,那么工作自然很好展开,可如果是张昭系或者辽东系,那么就算搞好了,也是在孙邵的领导之下,毕竟人家打好了基础,可如果搞不好,那就是其废物无能了,所以除了江东系,谁坐上商曹这个位置,孙邵这座大山都不可能饶得过去,一句话就是费力不讨好,看起来油水多,但风险更大。 面对徐宣的试探,刘澜的回应看起来只是单单十几个字,但其内容却也和徐宣一样透露了好几种回答,而这对刘澜来说无疑是在这个这个时代才学会的说话艺术,或许在后世也有类似的事情,只不过当时刘澜还很年轻,才刚毕业,哪里经历过这些,所以这些说话的艺术,刘澜完全是在这个时代学来,或者说想不学都不行,你要不学你要不会,你要什么都说,那你被这些人玩死,都不知道原因。 所以,看看刘澜的回答,想说的话都在字里行间之中,而没有直接表达出来,换言之,如果刘澜的意思真要直接表达出来,那意思就变了,刘澜一直以为这是只有中国人才有的说话艺术,可是要真仔细想想,这绝对不是什么糟粕,而是世界通用的说话艺术,回想后世的各个国家的发言人,不都是这一套? 谁会把话说在明面上,不都是用最隐晦的说辞把想说的话说出来,这一套用在哪里都不会有错,如果不用,那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麻烦,当然刘澜还算好的,只是现在在逐渐适应,想想以前出现类似的情况时,他哪里会想这么多,一个允字或者一个不允就解决了一道文书。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刘澜对治下颁布的一道决曹审核令,汉代审理案件,各亭里由有三老,选年高有德者,调息争讼,体现汉代德主刑辅的法制思想,县由县令兼理司法,并设县丞专理司法,郡由郡守兼理司法,并设决曹掾专理司法。 而刘澜进行改革之后,将决曹设置成为了四级,第一级为各亭最基层决曹,主官为决曹吏掾,第二级为各县中级决曹,设决曹史专理司法,断罪决狱。第三级为郡也就是决曹掾史,第四级为决曹从事,最后还设最高级决曹长,由张昭兼任。 这是刘澜仿照后世设立的司法体系,虽然缺陷很大,但毕竟在这个年代,刘澜现在有精力做到这些已经真的不错了,换成任何一方诸侯,这个时候也不会向刘澜对司法体系投入这么大的精力。 但刘澜做事就是如此,既然要改革司法体系,建立军事法庭那么就干脆能做到哪一步算哪一方,先把摊子铺开,然后一步步完善呗,这就是刘澜最初的想法,当然他真正的想法还是要把死刑的权利拿回来,交给决曹长来处理。 而在决曹长的处理中,同样斗智斗勇的情况发生了,只不过这一回是刘澜与张昭之间的隔空较量。 张昭对于刘澜的任免给出的回答是精力不济,很难兼顾,所以请主公考虑他人,或就保留现有司法体系,以各州刺史为最高决曹长,负责死刑审核,对于张昭请辞决曹长一职,刘澜有些出乎意料,可细细一琢磨,却也反应过来他这是在以退为进。 说白了首先是他认为现有的司法体系是健全的,大汉朝已经用了四百年,没出现什么问题,其次他是对刘澜莫名其妙的改革不是很满意,以他的思想,司法体系完全没必要改革,毕竟大汉朝的虽然承秦律,但终究还是讲究德主刑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