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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生地不熟该怎么办 (第1/2页)
“麦琪,那个人是谁?你怎么认识他?”自从在家里召唤出书里的人物,被一阵疯狂追杀之后,发现妻子不见了的阿莫对周围的一切都异常警惕,特别是格雷这身穿着本身就很可疑。 就算他是什么戏剧演员,也不会穿着戏服跑到公园来玩吧。 当然,阿莫非常确定自己没有大声阅读过这类书籍,不会再召唤一个新的人物到现实世界来。 而且看对方镇定自若的样子,丝毫没有突然转变了世界的惶恐不安,肯定不是什么幻想人物,只是某个打扮奇怪的家伙罢了,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少这样的人。 “他是勇士啊,爸爸,强大的屠龙勇士!”麦琪高兴的说道,对自己能遇到一个和书里一样的勇士很是兴奋。 “这样啊,不过麦琪以后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哦,爸爸会担心的!”阿莫听到女儿说对方是个勇士,更加确定对方不是幻想人物,哪有勇士是国王的打扮,勇士不都身着铠甲,头戴钢盔,手持长剑还骑着高头大马的吗。 放下心的阿莫教育女儿一番,带着她回到自己租的房子里。 另一边,格雷目送两人离开,他之所以暴露给麦琪自己的名字,还说自己就是书里的屠龙勇士,就是要告诉阿莫,你女儿也有和你一样的天赋,注意一点,别再让她再把什么怪物读出来了。 但是他怎么样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从来没有怀疑过女儿会遗传自己的天赋,所以对他也没有产生多少怀疑,还得出了他是个奇怪的家伙的合理解释。 格雷要是知道这点,他肯定直接提着阿莫的衣领告诉他,‘老子就是书里的国王,你看好你女儿,别再召唤出其他的什么人和怪物了!’而不是用这么委婉温柔的方式告诉他。 和两条银舌头分道扬镳的格雷,此时大大方方的走进了本地一家著名的······黑帮驻地。 “现在的小子都这么有种的么,大白天的出来找死啊!” “谁知道,或许是仰望老大威名,所以过来投奔的呢?说起来我们也该招人了吧?” 好吧,所谓的著名,仅限一条街,人数也才十来个。 不过格雷要做的事也不麻烦,有十来个人足够了! “喂,小子干什么的?” “看不出来么?”格雷指了指自己头上的镶嵌着宝石的王冠,傲气十足的说道:“跪下,我是你们的王!” “你他么是谁的王?那里来的神经病,找死是吧!”混混甲怒道,好好地冒出个神经病,真是麻烦。 “解决他吧,别让这神经病打扰到老大,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混混乙说道。 “什么程度比较好?” “反正是神经病,也没人在意,要不直接打死?” “在这里杀人?你不要发疯,把那些麻烦的家伙引过来,老大绝对会砍死你的!” “那好吧,就打断腿好了!” “你们是不是该问问我的意见?我觉得我对这件事有发言权!”格雷发言道,表情很是诚恳。 “那你是什么意见,难道希望我们帮你把双手也打断?”两人狞笑着朝格雷走过来。 格雷摇摇头,现在这黑帮小弟都这么富有吗,难道看不到自己头上这纯金王冠以及上面的红宝石?好歹你也看看这是不是真的吧,能卖好多钱的! 实际上,两人听到他说出自己是国王之后,就直接给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