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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杀你,不需要理由 (第1/2页)
此夜,无声胜有声,陈曦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靠在吴志远的背上,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奔腾,由东往西。 天边的尽头处,那是一片山岭,郁郁葱葱。 他对她说,那里,是家的方向。 她笑了,她告诉他,他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她闭着眼睛,双手紧紧地环抱在他腰间,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她感到很安心。 有风不断从她耳边拂过,那片山岭,越来越近了。 忽然,骏马发出一声悲鸣,她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他们正浮在一个悬崖半空。 这道悬崖,横在草原与山岭之间,长不知几万里,深不知几万丈,如同一条阴阳线,把生死分隔开来。 骏马腾于半空中,正无力往下坠。 正在这时,吴志远一跃而起,把陈曦抱起来,站在马背上,腰身一挺,用力一扔,陈曦稳稳的落在彼岸。 正当她爬到悬崖边上时,她看到,吴志远与黑色的骏马,一起往下落,坠入万丈深渊中。 “远哥!” 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那道挺拔的身影,在她眼中,越来越模糊。 她看到,他对她笑了,陈曦懂他的意思,他是在告诉她,她到家了,要好好的活着! 陈曦失魂落魄,在悬崖边上痛哭,呼喊,而吴志远的身影,已然彻底消失不见。 正在这时,山岭中,忽然伸出一只大手,一把抓住陈曦。 她回头,她看到,一张狰狞无比的脸。 “陈定海!” 陈曦惊叫一声,从梦中醒来,此时,冷汗已经打湿了她的衣衫。 “做噩梦了吗?” 于静坐在她身侧,看着她,一脸担忧之色。 陈曦仿若没有听到她的话,抬眼望去,窗外,一片黑暗茫茫。 “远哥,你在哪……” …… 城南,百花街,有一个人,拧着一只行李,背着一把吉他,踽踽而行,沿江而下。 他如同一只孤魂野鬼,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 偶尔有人与他擦肩而过,这才发现,他的左脸上,有个疤! 他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再出现时,他已经来到了夕水街。 这条街,恰在霞飞路与百花街中间,与凤栖楼,也不过是两条街的距离。 这是一条商业街,以经营服装为主,此值深夜,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除了吴志远,不见一人。 吴志远来到距离西街口的数十米处,在一个小区门口,顿住了脚步。 “吉祥小区?” 看着小区门口那扇半开半闭的铁门,吴志远嗤笑一声,走了进去。 吴志远刚见到郑勇的时候说过,叫他帮忙找两套房子,一套在城北郊区,一套在城南市区。 而当天,柳梦然弟弟出事,吴志远不得不出面处理,匆忙之下,郑勇只在城南为他找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恰是在夕水路,吉祥小区。 据郑勇所说,这个小区,为大多外来人员租住,要么是这条街的服装销售职员,要么是一些工厂职工,要么是在夜场上班的佳丽公主。 因为居住人员复杂,工作时间差别大,小区门口那道铁门,一直都是时常开着,且,这个小区没什么门卫保安,因为不久前,这里发生过一件事,这里的很多住户,纷纷搬走,保安更是走得一个都不留。 甚至,这里连摄像头也没有安装一个。 无疑,这种地方,很合适吴志远。 “这也算大隐隐于市了吧!” 吴志远来到一栋楼房下面,楼梯间口,有醒目的标注:吉祥小区,座3单元3号! 这栋3号楼,离2号楼足足有几十米远的距离,它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与周围紧密相连的楼房,格格不入。 其他楼房,至少还有些依稀的灯光,而这栋楼,没有一丝光亮,漆黑无比。 吴志远仿若来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因为他本身觉得,自己就适合待在黑暗中,他拧着行李,走上了楼梯间。 整个楼梯间,幽暗很深邃,但吴志远的眼睛却很是明亮,他来到了三楼,停下了脚步。 到了,他来到了住的地方了。 这层楼,只有两套房子,分别在楼梯左右两侧。 吴志远掏出钥匙,插进30的锁孔。 正在这时,他忽然回头,看了302的房门一眼。 “难道真有鬼不成?” 吴志远自嘲一声,他相信有鬼,但绝对不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人死后变成的厉鬼,他相信的鬼,是藏在人的心里,他觉得,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鬼。 郑勇告诉过他,这栋楼,302房,不久前,有一个女人在房里上吊而死,据说,这是在夜场里上班的一个包房公主,因为被自己的男人甩了,为情所困,最后想不通,在房里,了结此生。 而吴志远住的这套房子,不久前还有人住,就是因为隔壁死人,刚刚搬走。 这栋楼,已经没有几户人家。 郑勇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