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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要死要死! (第1/1页)
“眼瞎吗?没看到有人啊!” 喝了酒的时二施主,的确有坟头蹦迪的勇气。尤其是在别人不长眼撞了自己之后,立即就嗷了一嗓子。 她穿着高跟鞋啊! 日尼玛的,知道穿高跟鞋崴脚有多疼吗? 一声骂,让完全没有道歉之意的一男一女中的年轻女人,顿住脚步。 转身,倒退回来。 余归晚正是心情最不佳的时候。 先是瞧见朝暮云手受伤,想献殷勤,被骂滚。 然后又被迫放着好端端的夜生活不过,跑出来找朝暮霞。从夜幕降临,一直找到凌晨,总该让人有个休息的时候吧。 朝暮云说什么? 没找到,就不能休息,硬生生逼着她继续出来找! 贱人,不就是姓朝暮,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糟践人么?有本事她换个其他姓氏看看! 她现在正是怒气冲天的时候,亟需发泄呢。 没想到,呵呵,竟然还真有不怕死的送上门。 “你刚才骂什么?”余归晚阴恻恻看着时媚。 时媚带着几分醉意,斜眼看眼前的女人。 好家伙!这母的,长得还挺漂亮,就比她差那么五分! “你们刚才,撞到我了,不打算道歉吗?” 跟在余归晚身边的年轻男人,名叫梁春日。像他们这些跟朝暮家有关,却又不姓朝暮的外姓人,一般都是朝暮家女眷外嫁后的子孙后代。 梁春日一看余归晚的神情,就知道她打算做什么。 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类似的事。 归晚心情好,顶多也就给人嘴上扇两巴掌。 心情若是不好,那人,非死即残! “行了,归晚,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别节外生枝了。”梁春日阻止道。 倒不是因为他有多好心,这种事情,他向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跟朝暮家有关系,就是高人一等,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哪怕是将人弄得非死即残又如何? 他们有摆平一切的能力! 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朝暮霞。他们对普通人为所欲为的权力,建立在不惹怒朝暮云的前提下。 相比于发泄私愤,当然是朝暮云吩咐的事情更重要! 但梁春日这么认为,余归晚并不! 偏好死不死,时媚还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催促了一句:“道歉啊,赶紧的!撞人不道歉,什么素质!” 话还未完,坟头蹦迪的时二施主,便被人掐住脖子。 也不知道这个死女人为什么力气这么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她就觉得自己脖子好像要被掐断了,不断翻着白眼,呼吸极其艰难。 时如月恋恋不舍,将停留在垃圾桶盖子上面剩余的半瓶二锅头上的视线,看向不远处的时媚。 看来,时二施主今夜身上笼罩的新鲜不祥之气。 指的,便是眼下了。 “归晚……”梁春日想劝。 余归晚只是横了他一眼:“磨叽什么?你现在只需帮我干扰周遭所有监控就好!” 梁春日依言。 “救…救命……”时媚从喉咙里憋出几个字。 要死要死!她要死了! 余归晚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尚且不解恨,另一只手摸出一把刀片来,朝着时媚脸上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