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人生_第六十四章 全民少女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四章 全民少女 (第2/3页)

李谦无奈地举起手来,“打住,打住……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世界上最能让人心动的,不是性感,而是青春!会喜欢青春的,会喜欢像你们这样五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的,从小男孩,到大男孩,再到老男孩,再到大叔、大爷……全部!从小朋友小姑娘,到年轻女孩,到成年女孩,到中年妇女,到上了年纪的大妈……全部!”

    顿了顿,李谦肯定地说:“青春无敌!”

    然后,他一摊手,用一种很纳闷地口气说:“所以,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你们要从一开始就限定自己的方向?就去限定某些歌是你们能唱的,某些歌是你们不能唱的?你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男女通杀、老少通杀?如果你们知道。那为什么不给他们一个喜欢你们的入口?”

    大家全部被他这种论调给吓住了,没人说话。

    五行吾素可以男女通杀?老少通杀?

    这个概念,别说他们了,只怕就连当初决定成立这么一个组合的华歌唱片高层们。也从没想过——因为迄今为止,国内还根本就没有什么组合成功过。

    包括她们五行吾素,包括“姐妹淘”,在市场面前,都可以被归入失败的那一类。

    但现在。李谦却突然告诉她们,而且是用一种肯定之极的口吻告诉她们:你们,根本不必限定方向,你们可以赢得所有人的喜爱!

    又是一阵的面面相觑之后,谢冰怯怯地打量着李谦,问:“你的意思是,这首《让我们荡起双桨》,就是为了给从五六岁到十五六岁的年轻孩子们打开一个喜欢我们的……入口?”

    “又中!”

    李谦笑笑,神态越发放松。他能看到几个女孩子眼中逐渐明亮起来的那份神采。

    或许她们一时半刻还无法彻底理解李谦刚才那番话的意思,也或许就算是理解了她们也根本不敢去相信。但是……谁不想自己是被无数人喜爱的?谁不想自己是最红的?

    于是,迎着她们探询的目光,李谦说:“《姐姐妹妹站起来》,可以让你们得到绝大多数从十几岁到三十岁的女孩子、女人们的喜爱,我保证,而且还会有很多同年龄的男孩子喜欢,那么这首《让我们荡起双桨》,就是要唱给更低年龄歌迷的,接下来,如果最终我能和你们的公司达成合作意向。那么你们会拿到更多的歌,去打动更多年龄层的更多歌迷。甚至在我看来,你们还需要一些经典的作品,让你们哪怕是在若干年后被人们想起来。都能第一时间想到它,而这个,也会是我接下来的任务!最后,我们的目标就是,让你们成为受国内所有歌迷、全年龄段所有人喜欢的——全民少女!”

    …………

    不得不说,李谦那番话。姑且不论能不能最终实现,至少是极具煽动性的。他那一番话说完了,虽然有那么十几分钟,五行吾素组合里的姐妹几个,每个人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但是在练歌上,却变得比此前还要更加勤奋、更加专注。

    从演唱要求上来说,不管是《姐姐妹妹站起来》的快歌,还是《让我们荡起双桨》这种童谣,其实都并没有什么太有难度的演唱技巧可言,对于接受过系统声乐培训、又已经发行过正式录音室专辑的五行吾素来说,要掌握这两首歌,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所以,从她们来到济南府拿到第一首《姐姐妹妹站起来》开始,只用了几天的时间,李谦就认为已经到了可以开始录制小样的时候。

    所谓小样,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甚至可以简单到既没有伴奏也没有和声,甚至连歌词都不必有,只是一个歌手在那里把曲调和节奏哼出来就可以。

    但李谦要做的小样,显然不能那么简单,因为他是准备拿这两首歌的小样去打动华歌唱片高层,以此为自己博取一个大合同的,所以,这两首歌的小样,必须须眉俱在、必须无限接近成品作,必须尽可能的精彩。

    于是,他选择了现场合练并录音的方式。

    时间就定在了9月5日,周日,下午。

    录音师由李宝龙负责安排,据说会特意从京城那边华歌唱片的总部,调两位现场录音师过来,而根据李谦给出的编曲,所需要的乐器和乐手,则全部由本地的老斗唱片负责联系,保证都是济南府本地最顶级的乐手,甚至据说有一位还是山东国立艺术学院音乐系的教授。至于录音棚,李宝龙最终还是决定使用老斗唱片那间最大的录音室。

    …………

    九月五日早晨,李谦仍旧是一早醒来,然后下楼慢跑去老城墙。

    最近几天五行吾素几个女孩子的到来,以及晚上指导她们练歌,其实并没有打扰到李谦的正常生活,他仍旧是那个点儿起,也仍旧是原来的点儿睡,每天打打拳、上上课、写写歌,甚至还能抽时间为新买的一个苏联歌手的专辑里的一首歌重新编写吉他和弦。

    当然,曹霑家的餐厅那里。他暂时确实是去不了了,而且不止现在,如果这次两首歌的小样录完了,能够得到华歌唱片高层的认同、并签下正式合约的话。那么接下来,他就要为五行吾素监制这一张专辑,到那个时候,肯定是不可能再去卖唱了。

    仔细算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