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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女子 (第2/3页)
却不知,这些鞑子这般紧急地要将这名看似普通的女了带往何处? 只有等她苏醒后,方可知晓吧。 洞内的火堆烧得很旺,李啸感觉浑身燥热,连忙卸了身上的盔甲。然后从洞中掏出一点刀伤草药,放于口中嚼烂后,拍涂在右腿的已停止流血的伤口上。 李啸仔细看了看伤口,心下庆幸,白甲兵的虎刀入肉不深,只伤了点皮肉,现在上了药,应该过个几天就会结痂好了。 上完药的李啸,拔去弓囊上那根敌兵射入的箭矢,将那把弓从弓囊中抽出观看。 “好弓!” 当这把弓从弓袋中抽出时,李啸忍不住赞了一句。 这是一把典型的东方反曲复合步弓,足有一米五多的长度,弓身为紫柘木用精钢加固所制,外附熟铜强化,弓梢饰有亮银吞吻兽,而涂有流苏花纹的把手处,则刻有一段李啸看不懂的女真文字。 李啸仔细地弯弓上弦、调弦,然后左手持弓把,右手两指引弦,吱吱轻响中,缓缓拉开,张如满月。 “嘣!” 一声响亮的放弦,银亮的弓弦犹自在空气中丝丝颤动。 李啸内心大喜,这把弓至少有近四石的拉力,好在自已力气够大,拉开使用甚是顺手。(注:明代弓箭一石约为九十多斤)。 李啸不知道,这把弓其实是箭术极好的鞑酋皇太极惯用之物,在后金之中,能拉开的人近乎没有。力气极大箭术精湛的贴身护卫扎素,作为极为罕见能拉开此弓的人,让皇太极极为欣赏,特将此弓赏给了他,此弓的的弓弦乃是用成年东北雄虎的虎筋绞制,故拉力极大,而上面所刻的那段女真文字,翻成汉话,则是“天佑吾邦”之意。 “真是一把好弓,拉力这么大,若发一矢,定能让敌兵丧魂夺魄,不如,就叫它夺魄弓吧。”李啸心下,为自已给弓取的这个名字颇为自得。 李啸将夺魄弓放回弓囊,又从那装得满满的箭袋里,抽出一只箭来观看,只见此箭箭头为精钢所制,极坚利锋锐,呈三棱型,上刻有深深血槽。箭身为坚硬楛木所制,近有一米之长,箭尾为三羽暗褐色的雕翎,整根箭矢看上去造型流畅,透着一股凌厉杀气。 李啸心下暗叹,难怪史书上总是说后金鞑子步射极为厉害,常常几番轮射便能将整好队列的明军射垮,除了精湛的箭术之外,这精良的弓箭武器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 放回箭矢入袋后,李啸想起还有个沉重的包裹没看,忙取了过来,包裹一打开,李啸顿时呆住了。 他看到,包裹中的块块黄金,在火焰的映照下,闪着让人眼花的迷人金光。 这是扎素费尽心机从旅顺抢来的财物,现在全部落入李啸之手。 可怜扎素一番辛苦拼杀抢掠,并且为携带方便,把抢得的银子与首饰尽与他人换成黄金,现在,却是为李啸作了嫁衣裳。 李啸嘴角,弯起一丝淡淡的笑容,他用力地掂了掂,心下估计,这袋黄金,足有300多两。 读过一点明史的李啸知道,按明代末年的价格,由于银价下跌,一两黄金足抵12或13两银子,也就是说,这300多两黄金,可抵近4000两银子。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要知道,在明末,哪怕是战乱最频粮价最高之时,三两银子还可以买一石米粮呢。而一座普通的百姓民居,也只有20两左右的价格。 这种从一个一文不名的草民,瞬间变成一个当代富豪的感觉,让李啸有种极不真实的眩晕感,不过心中是却是莫名适意。 这舒心的感觉,很快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