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路易十四_第四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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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第2/2页)

西的人不是魔鬼,也是被魔鬼附身的人——里面有空洞的头脑,飞起的眼球,燃烧的城堡,长腿的鱼和半是怪兽半是人类的“东西“……

    1642年的时候,桑玛尔斯侯爵亨利在他的唆使下刺杀黎塞留,他被指控但最后安然脱罪,又因为他之前两次叛乱都得到了国王与黎塞留的宽恕,就有人传说奥尔良公爵已经与魔鬼结盟,那些博斯画派的作品就是他与魔鬼的合约书,在魔鬼的帮助下他迷惑了国王与红衣主教。

    因此国王的死也被人们自然而然地归咎于奥尔良公爵的嫉恨,路易十三也是一个娴熟的骑手,他的马匹更是优良,根本不可能在那种矮小的土丘上跌倒。

    在路易还没有与狼人面对面地跳舞时他认为这些都是人们的臆想或是教会的恐吓,就算他也开始随着王太后安妮一起望弥撒与守斋,见过无数教士与苦修士,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这些可能都是真的。

    魔鬼是真的,狼人是真的,女巫是真的,还有他暂时还没能见到……各种非人生物。

    路易想他有句话要说。

    一夜下来,他始终辗转难安,到了黎明时分,听到马扎然主教轻轻地推门离开,他才勉强有了一些睡意,谁知道只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小的身体又挤了过来——路易挪开放在枕头下,握着匕首的手,不动声色地问道:“菲利普,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的乳母呢?“

    “亨利埃特来了,”菲利普说:“我讨厌她。”

    “她是你表妹。”路易说:“你要对她有礼貌。”

    “她是只猪。”

    “就算只是对一位夫人,你也不应该如此不礼貌。”路易说,一边打着哈欠,然后他感到自己的睡衣被拉了一下。

    “看我的帽子。“菲利普说。

    路易痛苦地睁开眼睛:“很漂亮,怎么?”

    “你应该说我可爱。”菲利普说。

    路易沉默了一下,菲利普是他的弟弟,比他小两岁。

    路易幼儿时期也只有直达脚踝的长裙,戴着花边帽,穿着缎面的小鞋子,但等到他有能力表述意愿的时候,他的母亲与马扎然就为他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吊裤”仪式,在诸侯与大臣的见证下,他换下裙装,穿上紧身裤,焕然一新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那时候他还不到六岁,一般而言,法国的贵族男孩会在六岁到八岁举行这个仪式,接下里来应该是他的弟弟菲利普。但无论是马扎然,还是王太后,都没有提起“吊裤”仪式的意思,哪怕路易举行了这个仪式后,曾多次要求过为自己的弟弟换装,在他模糊的记忆里,菲利普最后成为了一个受人非议的可怜虫,与他长期穿着女装有着莫大的关系。

    但在他真正地了解到了“吊裤”仪式的内涵后,他就不再提起这件事情了——这个时代的男孩并不被视作成人,而只有成年男性才有资格穿长裤,所以男孩们和女孩一样穿着长裙,一旦举行了这个仪式,就表明他已经是个男人了——也就是说,从换上长裤的那天起,菲利普就有了与他争夺王位的资格。

    “你为什么不说话,王兄?”菲利普又大不敬地拉了一下国王的睡袍,路易的睡袍只是一件没有装饰的亚麻长袍,菲利普的睡袍是绸缎的,在烛光下闪闪发亮,缀着蕾丝,他的新睡帽是羊毛的,有着荷叶状的花边:“母亲都说我是她最可爱的小女孩。”

    路易睡意全消,他握着弟弟的手,一阵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让他无比艰难才能说出之后的话:“菲利普,你要记得我的话。”

    “什么?”

    “你当然是最可爱的,但最可爱的人,也可以是最勇敢的人。”

    “最可爱,也最勇敢吗?”

    “是的,我的弟弟,这两者并不冲突,你会是最可爱的,也会是最勇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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