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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新闻 (第2/2页)
着半拉西瓜,没塑料袋,用麻绳兜着。 现在已经允许农民进城卖东西,京城还划了几个自由市场,啥东西都有,价格还便宜。 “你干什么去了?” “看舞剧呗。” “哟,你还真自己去了。” 俩姑娘眨眨眼睛,跟着都掩嘴一乐。 “不然怎么着,也没人陪。” 许非提起就不愉快,这一天过的真是精彩纷呈。 “这话说的,我们为什么要陪你?” 陈小旭回了一嘴,又觉得不太对,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好在张俪接过话头,“好了,上去吧,我们请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楼,胡则红和东方文樱不在。陈小旭从来不干活,张俪就找了把刀,准备切瓜。 “哎,等会儿!” 许非连忙叫停,“你这么吃瓜是没有灵魂的,我去拿个勺。” 他飞跑到三楼,拿了个羹匙下来,“吃西瓜得这么吃,这才叫……呃……” 他挠挠头,一个勺,三个人,三个人,一个勺。 “算了还是切吧。” 嘁! 俩姑娘齐齐鄙视,张俪利索的切成小块,手法娴熟,一看就常做家务。 西瓜还没到大幅上市的季节,口感稍差,但在炎热的夏夜里也十分满足。陈小旭啃着瓜,偶然一抬眼,注意到许非的手背上有擦伤。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么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这种擦伤!” “他经常打架么?”张俪奇道。 “小时候经常打,后来就少了,带着我跟一群小孩子,一个对八个,被打的满脸是血都不求饶,我就在旁边看着。” 陈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怀念小时候。” 什么鬼? 许非翻了个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怀念童年时,胡则红忽然跑了进来,“出大事了,你们还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块西瓜就啃,“乐韵跟王导吵起来了,好大声,乐韵刚走!” “啊?为什么啊? “这大晚上,她怎么走的?” “小轿车接的,说认识个男的,要出国。” “什么出国,是去香港。” 东方文樱也进了来,消息更准确一点,“说是认识个香港明星,人家要带她去香港结婚,乐韵就同意了。王导不放人,俩人就吵起来了。” “……” 仨人面面相觑,事情来的太突然,也太劲爆。而且不光2o5,楼上楼下乱糟糟的,看来已经传开了。 当然,闹心的是剧组领导,同学们都是看戏的,还有觊觎王熙凤的那几个,瞬间觉得自己机会来了! 许非对这事了解一点,但不晓得啥时候生的,原来她这么早就认识罗烈了。 据后世的八卦文章记载:罗烈受邀来做一个活动,乐韵也有参加,对其一见倾心,就开始追求。 乐韵才十七岁,年轻单纯,很快坠入情网。 这年头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脑袋往外钻。香港在内地人眼中,就是个繁花似锦,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给香港人,还是个大明星,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罗烈当时已有妻儿,把乐韵带去香港后,只能把她藏在别墅里,并介绍拍了一些戏。 后来事情败落,罗烈趁机甩掉了她,且闹的人人皆知。作为小三的乐韵走投无路,事业低潮,加上又把母亲接来香港,生活愈穷困潦倒。 她无颜返回内地,感情失败,生活困苦,母亲又长期抱怨……终于在某个早晨,站在刚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这个……” 许非沉吟着,自己也没啥办法啊。 她愿意跟着罗烈走,自己哪来的拯救力,不让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没啥交集,顶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虑。 她听就听,不听也就不听了。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